第147节(1 / 2)

七零吃货军嫂 乐蜀 3603 字 16天前

而丁小兰也敏锐的觉得,自己的姐姐好像对夏志强的很有好感。或者是姐姐看出来了,夏志强对自己比较热情。甚至进一步说。夏志强对自己有好感。

说起来夏志强是昨天入住红星旅馆的,然后昨天中午饭和晚饭, 夏志强都跑来邀请丁小兰一起去吃。

今天早晨她知道丁小兰休息,特意等到8点半才过来,敲开她的宿舍门, 请她出去吃早餐。吃完早餐, 又陪着她回来。而且夏志强好像有很多话要跟她说一样, 总是没话找话。

丁小兰是结过婚的人,她敏锐的感觉到了, 夏志强对自己怀有好感。最关键的是,丁小兰自己也对夏志强有好感, 甚至还有一点儿喜欢他。比起她的前夫潘晋原来说, 夏志强虽然相貌不如潘晋原英俊, 但是夏志强身材高大, 五官端正。在丁小兰身边时,又是非常的有礼貌,而且很体贴热情,丁小兰觉得跟他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两人以前在同一个村里碰见了,也只是点头打个招呼,丁小兰并没有多留心他。直到这一次,夏志强进城来办事,入住红星旅馆。然后才跟他有了更多的接触,夏志强往往是出去办完事后回来就喜欢到服务台来找丁小兰,跟她聊天什么的,然后中午饭晚饭又邀请她一起去吃。吃饭的时候,或者是一起走路的时候,也有不少的话说。聊来聊去,两个人的关系就近了。

此刻,夏志强听到丁小甜邀请自己去她家里吃饭,就看了一眼丁小兰,然后问这样会不会太打扰了。

这句话是问的丁小兰,仿佛丁小兰才是主人一样。

丁小兰很快笑着说:“不会呀,咱们都是一个村的。而且夏队长跟我们家关系也不错,你进城来办事,去老乡家吃个饭也不算什么,更何况这一天多,你都请我吃三顿饭了。今天我姐姐请我去他家吃饭,我就带你去,顺便还人情了。”

说完,丁小兰哈哈笑起来,然后她又问丁小甜节:“我拿你家的饭做人情,你不会怪我吧?”

丁小甜摇摇头说:“当然不会,我很乐意。”

接着丁小甜就请妹妹和夏志强一起到自己家去。在路上的时候,夏志强去买了些糖果糕点两瓶酒,拎着上丁小甜家里去。

周素芬和何家柱看到自己的儿媳妇,对这个到自己家来做客的夏志强非常的热情,而且他们知道夏志强是夏队长的儿子之后,两人也跟着他热情起来。

这和以前对潘晋原完全不同。

丁小兰趁着去厨房帮自己姐姐做饭,就悄悄的问她,为什么他们一家人对夏志强这么热情?难道真是因为他是夏队长的儿子吗?

丁小甜笑话她,说她傻。

然后又低声问丁小兰,是不是感觉到了夏志强对她有意思,还让丁小兰说实话。

丁小兰抿唇笑了笑,告诉丁小甜,说自己的确是有这个感觉。但是呢,她也觉得有点自卑,毕竟她是结过婚又离过婚的人,而人家夏志强还没有结过婚。

丁小甜就说:“他没有结过婚,不是正好吗?你是不是你跟夏志强来往了,夏队长家里会反对?你呀,真是个傻姑娘,我就只问你,你对这个夏志强有感觉吗?是不是有点儿喜欢他?”

这一次,丁小甜依旧强调,要让丁小兰说实话。

丁小兰想了想,低头有些腼腆的说:“的确对他印象不错。”

“这就对了,你管夏志强家里反对不反对,只要你跟夏志强两个人彼此喜欢对方,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那我就按照姐说的做。”

丁小甜接着一边做菜,一边又对丁小兰说:“这个夏志强人不错,你可得把握住啊。”

丁小兰笑着点头说自己知道了,又问丁小甜你是不是在帮她。

她说帮忙的意思,丁小甜当然也明白,就是想凑合她和夏志强在一起。

丁小甜说:“你明白就好。姐看人不会错的。夏志强是一个好青年。你和他在一起错不了。”

“谢谢姐。”小兰最终说,“以前我没有听姐的,一意孤行,最终发现还是自己的眼光有问题。现在我是很相信姐的眼光了,姐说我和他在一起错不了,那就一定是。”

丁小甜闻言笑了。

她真想说自己是重活一世的人,眼光当然比别人好。更何况她在上一世活了60多岁,什么人没见过?就算那个潘晋原是个意外,突然冒出来,她也没有看走眼。

事实证明,丁小甜还真看对了。自从夏志强到红星旅馆来入住和丁小兰一起吃过几次饭,逛过几次街之后。他就正式向丁小兰表达了爱慕之意。现在每个星期天都到城里来见丁小兰。两人一起吃饭约会,顺便到丁小甜家里来吃一次饭。周素芬和何家柱知道儿媳妇有凑合夏志强跟丁小兰在一起的意思,也是很配合的。每次夏志强一来,老两口都热情的招待他,让他感受到一家人对他的欢迎。这无形之中,相当于鼓励了夏志强,去追丁小兰。没过几个月,两个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开始谈婚论嫁了。

丁小兰的娘家人这边,从她的母亲到兄弟姐妹都是支持她的。而夏志强那边,就遇到一点困难。主要是他妈妈不太同意夏志强找丁小兰。原因就是丁小兰曾经离过婚,而且在婚前跟她那个前夫行为举止不端。她说自己的儿子是很优秀的人,没有必要找一个离过婚的,而且道德品质不算好的女人。

夏志强则是强调说,自己就是喜欢丁小兰,非丁小兰不娶。为此母子两人闹得很不高兴。

最后还是夏队长说话了,他说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如果儿子和丁小兰,两个人都喜欢对方,应该以他们的意见为主。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也不流行什么封建家长制了。再说了,人家丁小兰现在在城里工作,表现也挺好的。她以前年纪小,不懂事,做了一点错事,现在她年纪大了一些,也懂事了,难道就不允许别人改正吗?最高指示说人都会犯错,知错能改就行。不管怎么说,他这个当爸的还是站在儿子一边。

他说:“儿子想跟丁小兰结婚就结。”

夏志强的妈又说了,这结了婚,儿子跟丁小兰两地分居,也不好呀。

夏队长道:“如果志强跟小兰结了婚,我就去找我老领导老朋友,想办法让志强进城去工作,那他跟小兰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有那个本事吗?”夏志强的妈问。

“要不我就先把志强进城工作的事办了,然后再让他跟小兰结婚。假如说我办不成,那以后就只有辛苦志强了,让他每个星期去城里跟媳妇团聚,也不是不行。”夏队长说。

“爸,我不怕辛苦,我就想和小兰在一起,为了小兰,这每个星期奔波几十里算什么?”夏志强大声道。

“好,我就喜欢你这样。”夏队长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欣慰的笑着说。

夏队长说干就干,第二天就进城去找他的老领导老朋友,把自己儿子想进城来工作结婚的事对他们说了,还说自己这几十年来都没有求过人,现在呢,为了自己的儿子来求求他们,让他们帮个忙。

很快,他的一个老领导就给回音了,说县里的建材厂要招工。老领导说他已经给建材厂的厂长打过招呼了。夏志强星期一就可以去建材厂报道,做一个普通职工。假如说表现的好,过几年往上升也是很容易的事。

得了这个消息,夏队长回去高兴的对自己老婆和儿子说:“志强的工作已经解决了,我的那个老领导帮忙,让志强去县里的建材厂工作,下个星期一就可以去报到。”

夏志强的妈听他这一说,就表态了:“既然志强的工作解决了,我也就同意她和丁小兰结婚。现在是8月20号。志强,如果周一去报到,就是8月25号。我看可以跟丁家商量商量,定下一个好日子让他们把婚事办了。”

夏队长随即开口说:“我看就10月1号算了,10月1号可是国庆节,是一个好日子。正好那天也放假。但是我要求他们的喜酒还是办在咱们村里,请我们的亲戚朋友都来吃酒席。咱们家也给志强收拾一间喜房出来,让他把丁小兰娶进家门儿,之后他们再去城里生活。”

夏志强的妈妈就说:“那咱们就按照这个跟丁家谈吧。定日子,定酒席家具这些,还有一个多月,可以慢慢的预备着了。”

夏家就和丁家在一起商量夏志强和丁小兰结婚的事情,定下来的喜日子,就是夏队长说的那个10月1号。至于喜酒宴席也是两家订的。还有家具,唐玉香说,以后女儿和夏志强都会在城里生活。结婚之后,女儿的单位会分一套小房子给她,那就买一套家具放进那一套小房子。这边乡下就随便置办几样家具好了,这个办家具的钱由她来出。

夏家人听了就说,这个办家具的钱由夏家出,唐玉香只负责给女儿准备一些嫁妆就行了,包括一些衣服,被子,还有脸盆,水瓶等。

夏队长还说,如果唐玉香不答应,那这个婚事就暂缓,唐玉香只得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