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节(1 / 2)

宠物天王 皆破 2678 字 4天前

冯轩和老杨站在电网的入口处,肃然凝视着电网内部。

摄影机升降梯上没有摄影机,倒是站着新来的烟火师,平端麻醉枪,闭着一只眼,另一只眼透过瞄准镜对准目标。

电网外人头攒动,电网内寂静无声,张子安和两位警员视线受阻,不清楚大牙和獒王是否已经分出了胜负。

飞玛斯和两条警犬速度极快,把张子安他们落下一大段距离,然而两条警犬跑到铁丝网近前时就慢慢停下了,飞玛斯却越跑越快,在人们的惊呼声中拔地而起,腾云驾雾般跃起三米多高,轻而易举地跨越铁丝网和电网的双重障碍,稳稳地落入了场地内部!

围观人群一片哗然!

“这是哪条狗啊?跳得好高!简直是天外飞狗啊!”

“你没认出来?这不是演闪电的那条狗嘛!”

“惨了!惨了!闪电怎么自己跳进去了,这要是受伤了岂不是要换主角?”

“要只是受伤还好,就怕……”

冯轩和老杨也是大吃一惊,他们只顾着专注于场地内部,谁也没想到飞玛斯居然能跳过接近三米高的电网乱入。特别是冯轩,心脏病都差点犯了!

其实让大牙挑战獒王试试是老杨的主意,他权衡再三,觉得要冒险的话,大牙是最佳的选择。大牙只是一条被淘汰的德牧,论重要性远比不上飞玛斯和两条警犬,如果大牙失败了,飞玛斯和两条警犬也不用再试了。

冯轩也赞同他的意见,为了安全起见,他让新来的烟火师做好准备,一旦大牙不敌,立刻用麻醉枪把獒王麻翻。

新来的烟火师以前是工程兵出身,受过射击训练,但毕竟不是神枪手,也不能保证百发百中,尤其是要射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型犬,难度颇高。如果第一枪射偏的话,大牙恐怕就危险了……以这只獒王的嗜血程度,很难撑到第二支麻醉飞镖上膛。

当然,如果大牙能战胜獒王那就皆大欢喜了。

烟火师通过耳麦请示冯轩:“冯导,意外情况,如何处理?要不要先把獒王麻倒?”

獒王太凶,谁也不敢在它没被麻翻的时候进入电网区域。

这时,张子安和两位警员才气喘吁吁地赶到。

冯轩赶忙对张子安说:“快!把飞玛斯叫出来!”

张子安很是无奈,因为飞玛斯是凭借它自己的意愿进去的,是要去救援大牙,就算他下达命令,恐怕飞玛斯也不会出来。

小刘和小王牵着两条警犬跃跃欲试,提议道:“要不咱们把赤龙和王子也放进去,来个三英战吕布怎么样?”

老杨呸了一声,“胡说八道!你们以为这只是单纯地在打架?这是为了争夺这群藏獒的领导地位,就像是猴山里的猴子争猴王一样,你们见过打群架争猴王的?”

他抬手一指,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其他被关在笼子里的藏獒全都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电网区域内,显然对这场战斗的胜负十分关心。

老杨在警犬基地干了二十多年,深谙犬类的习性,无论是猴群里的猴王还是狼群里的狼王,全都是要单挑定乾坤的,群殴就算是胜了也难以服众。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提出建议,冯轩果断决定为了安全起见,先把獒王麻倒再说,其他的事可以从长计议,关键是飞玛斯不能出危险。

就在这时,一声震天的怒吼从场地内爆发,对峙的局势被打破了!

第486章 挫败

飞玛斯跃入场地时,大牙与獒王间隔十米左右正在对峙——准确地说,是大牙正在单方面挑衅獒王,不断地冲獒王吠叫。

若是换一条狗早就对吼或者对咬起来了,但这只獒王确实不同凡响,它却对大牙的吠叫浑然不觉,连正眼都不看一下,黑色的鬃毛于寒风中猎猎飘飞,微微泛着血红的眼睛冷冷瞪视着升降梯上持枪的烟火师,仿佛知道这个人是最大的威胁。那种淡定从容的气质,令旁观者又敬又怕。

“这只藏獒居然这么大?”小刘和小王通过大牙与獒王的近距离对比,才明白这只獒王到底有多大。

大牙头部宽大,骨骼粗壮,在德牧里已经算是大块头了,比赤龙和王子更威风,但与獒王一比,简直就像是轻量级拳手与重量级拳手之间的对决一样。

飞玛斯展现出惊人的跳跃能力,落在场地里,大牙只是随便看了它一眼,判定它没什么威胁,嘴里喷着白沫,继续呲牙挑衅獒王。

倒是獒王似乎从飞玛斯身上察觉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稍微认真了起来,上下打量着飞玛斯。

可能是被大牙吵得烦了,獒王扭头冲着大牙一声怒吼,登时盖过了它的吠叫,更是令围观众人面色剧变,感觉跟响起晴天霹雳差不多。

大牙浑身一激灵,气势大打折扣,首次露出了怯意。

飞玛斯心中暗叫糟糕!老茶对它讲过,未战先怯乃是兵家大忌,本来的十成实力能发挥出二三成就不错了。

恰在此时,冯轩对烟火师下达了开枪的指令。

得到命令的烟火师,手指刚刚放到扳机上,就见獒王像风一样蹿了出去,猛扑向大牙!看样子它是打算先解决了大牙再集中精神对付飞玛斯。

嗖!

一支麻醉飞镖以毫厘之差落空,擦着獒王的身体钉进了土壤里。

烟火师骂了一句粗话,马上将第二支麻醉飞镖装填进枪膛,然而时机已失,大牙和獒王已经混战成一团。

大牙毕竟是久经训练,面对体型比自己大得多的对手,没有贸然选择硬碰硬,而是仗着灵活的体型躲闪獒王的扑咬,不仅没有被咬到,甚至还能瞅准空子反口咬一下獒王。两只狗一时之间打得难舍难分,势均力敌。

不一会儿,獒王身上就挂了彩,有好几处在流血。

看到大牙暂时占据了优势,冯轩让烟火师先别开第二枪,看看情况再说。

围观众人顿时信心大涨,鼓掌欢呼着为大牙加油鼓劲,大家天生都站在了弱者的一方,喜欢看以弱胜强的故事。

然而飞玛斯却看出不妙的端倪——獒王身上的毛实在太厚了,像是一层天然的软甲,大牙一口咬上去只能咬掉一嘴毛。獒王的伤势很浅,只不过是皮外伤而已,实力并未受损,见了血之后,反而被激起了嗜血的狂性,吼声震天,愈发凶残。

在拳台上,轻量级拳手即使打中重量级拳手一百记刺拳,也无法令重量级拳手丧失战斗力,但若被重量级拳手结实地命中一记右钩拳,恐怕会被打得退出比赛,甚至直接被打死也有可能。

说时迟那时快,大牙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獒王的嘴上,刚刚躲过了獒王的致命一咬,却没留神獒王紧接着又挥起一掌,这一巴掌把大牙扇得在地上滚出了好几米远,沾了满身的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