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血滩(6400字)(1 / 2)

唯我独法 志鸟村 3646 字 10天前

西江水寨实在是太富了。

光是源源不断,仿佛无有穷尽的铁制品,就已经让马拉城的军头们心驰神往,舒适漂亮的衣物被服则受到贵族们的强烈追捧,甚至连他们烹饪过的食物,都带着特别的扑鼻香味……钱币像是流水一般,急速的从马拉城邦的各个角落,流淌到了西江水寨,要不是听说有斗气级的骑士坐镇,这座外乡人的寨子,早就沦为了某位大佬的别院庄园。

不是每个军头都能有好耐心的,一名斗气六七级的骑士虽然听起来恐怖,可面对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金属刀剑的利益,又显弱小了。没多久,马拉城第三方阵步兵营的掌旗官卡曼就开始整军备战了。

说是掌旗官,实际上就是大军头了。第三方阵步兵营的士兵全部来自卡曼的部落,因此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指挥的动。在马拉城邦,这样的部落和步兵营才是主要的野战武力,是能硬抗骑兵的长枪重步兵,非常难得。至于卡曼自己,也是斗技6级的“神庙武士”,他不懂马上作战,但在斗气水平上并不逊色,依靠人多势众,战力并不弱。

卡曼知道,像是这种能够卖出几千上万把刀剑的行商,不是从顿河流域来的,就是从中心城,甚至是某个神庙来的。因此一旦开战,就得屠的干干净净,不留后患。所以,哪怕是心里再不情愿,他还是分出了三分之一的好处,去邀请了第一骑兵营,也就是马拉城唯一的骑兵营的所有者鲁巴斯,并在河流的另一边,留下了一个1000人的方阵打埋伏,准备将不小心逃出来的水寨人一网打尽。

所有的串联工作进行的很快,大约一个半月左右,卡曼的部落就准备好了肉干等行军食品,重修装备用的时间稍长一些,毕竟是费时间修理的,现在的皮匠和铁匠,那都是横着眼睛走路的。

以西大陆的水平,出兵前用半年时间准备后勤都属正常,除非常设的精锐骑兵会随时保持作战状态,重装步兵方阵甚至有在战前才开始督造长枪和装甲的——硬木长枪往往超过6米,后排的超长枪有20米的,要搭在前排士兵的肩膀上使用,损耗的也非常快,尤其是马拉城潮湿的环境,三五年换一批长枪都是少的。

太阳落山前的最后时刻,马拉城关上了厚重的城墙,第三方阵步兵营,分乘20艘大船,向西江水寨驶去,战士们盘膝坐在船舱内,用梳子和指甲,蘸着口水梳理胡须。传说只有胡须齐整的人才能在神庙使者的引导下升华灵魂,在军队中,梳理胡须是一种气势,证明自己毫不畏死的气概。

卡曼踌躇满志的站在船头前方,一会儿问道:“多久抵达?”

“2沙,一定能按时抵达。”回答的是神庙的船队掌旗官,一个满脸是毛的高瘦男人,他穿着一套棉布衣服,上面印着“eon”,自然是西江水寨贩卖的。这种衣服不一定比丝质的舒服,但马拉城的贵族们却从没穿过如此结实贴身的衣物,故而颇有追捧之意,可谓是时尚之潮流,每件值一枚蜒螺贝以上,按重量算,不比刀剑来的少。

2沙是一天的十二分之一的时间。逆流而上,这个速度已经非常快了。大船是属于神庙的财产,有的是战争奴隶支使,卡曼使了钱,几乎是增加了三倍的划桨手,这刻都在水线下面努力着呢。

卡曼鼻子里发出确定的声响,却从手里掏出一个钱袋子,塞在了船队掌旗官手中,笑道:“一会到了水寨前,先让下面的人休息会,然后一口气,帮咱冲上河滩。”

“冲上沙滩,那船可要报废了。”

“今天浪大。”卡曼又拿出一个钱袋子,递给了毛男。

后者颠了颠,无声的点点头。船破了修修就成了,用的是神庙的钱,手上的袋子可是实打实自己的。

卡曼也是笑容满面。直接冲上沙滩的话,他的人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列队,也免得在水中泅水浪费时间,重装步兵不比其它,平均每人50公斤以上的负重,在路上的行进速度就够呛了,水中是要比龟兽还慢的。此外,卡曼也怕西江水寨的反应快,那说不定要多死好几十人。

“伤亡不能破百!”

这是卡曼给自己定的要求,其实也是神庙给各个军头的要求。重步兵是一种非常有用但非常讲究技术的兵种,往往需要两年时间,才能训练一名合格的后排重步兵。而那些年龄稍长的高级重步兵,往往手持较短的长枪站在方阵的内侧,他们的技术越强,发挥的战力也越大。在大战场上,老兵是维持战线的唯一选择,只要勇敢善战的老兵能够保持方阵的纪律,能够承受巨大的杀伤,在大陆上就没有敌人。

卡曼并不担心自己的重步兵会真的产生数十人的损失,可以决定正面战场的重步兵方阵,除非是在大规模的灭族战争中,否则损耗率相对较低,正因为如此,虽然神庙无法控制部落的军头们将重步兵当私兵使唤,可对于非战时期的伤亡率却有严格的规定。

要不是自信能在100伤亡内攻下水寨,卡曼肯定是不会出兵的。

当然,这也多亏了西江水寨只有三面城墙,要是四面城墙的话,就没他重步兵什么事了,非得奴隶军团出场靠人命堆上去,那可不是40枚蜒螺贝的事了,非得五六百,甚至上千枚才做得到,万一外面没卡严实,可就亏了。

卡曼觉得自己算无遗策,安心的闭上眼睛,开始享受河风的吹拂。

天边,最后的红色霞光像是被割破喉咙的公鸡一样,颤抖着垂下了头。暗淡的星光如同母鸡的鸡冠似的若有若无,大船的轮廓隐约可见,行进中的船队全靠有节奏的划桨声判断互相之间的方位。

卡曼回到了船舱中,开始准备着装。重步兵的装备皆是由悍兽皮制成的,而且通常是将各种悍兽最外层最坚硬的皮揭下来鞣制最后再将这数层外皮叠加在一起,以北地特产的树胶粘接,从而形成坚硬似铁的多层皮甲,按照标准规制作的神庙皮甲,可以保证普通的远程武器也绝对无法戳穿,别说是弓箭和重驽,就是骑兵标枪,也得三十步内方可发挥作用,步兵标枪更不必说,没有坐骑的冲击力,单靠士兵手臂的力量,标枪砸在强壮的重骑兵身上,都不一定能撞倒他——兴许会断两根肋骨,但在激烈的作战中,这不算什么事,至少不影响战斗力。

年轻漂亮的掌旗扈从,继而连三的为卡曼套上丝质的内衣,麻织的内甲,接着才是多层蜥龙皮的胸甲。以长枪和超长枪组成的集团方阵队伍中,除了最前排的士兵手持长盾之外,其他人都不携带盾牌,在最残酷的长矛对刺的过程中,一件好的胸甲,能够提高数倍的生存率。正因为如此,许多士兵都穿戴着自己祖传的装备,有些人甚至会在皮甲外面嵌上金属,希望在最要命的时刻,不会被敌人的超长枪刺穿。

肩甲和臂甲要简单一些,照例是用悍兽的第二层皮制作的,头盔是不遮挡眼睛的尖顶盔,上面包着一点点金属,用来防御从高出落下的箭矢。

卡曼摸了一把扈从的漂亮脸蛋,得意的翘起裆部道:“等我回来后,再好好疼你,现在去把人都给我叫起来。”

穿着装备要费不少时间,列队用的时间更不短。第三方阵步兵营有4000人的规模,可以排成最大的战斗队列为20列200人宽,足可碾碎一个城镇,在西大陆的历史上,曾经有12万人的奴隶起义军被封锁在一个半岛上,被两个步兵营反复冲击,整整屠杀了三天三夜才杀干净的例子。部队虽然派出了1000人在路上,且分布于20艘船上,但卡曼自信,只要半顿饭时间,他们就能排成整齐的统一方阵。

横排200人,纵列15人,手持最长18米的超常枪,想想就让人热血沸腾。

须臾,船只发出难听的榨木声。

“快要搁浅了。”船队掌旗官连忙通知卡曼。

“尽量小声的下船。”卡曼立刻发出命令。他并不惧怕被发现,这可是3000名重步兵,不是奴隶军团,别说是那些雇佣兵了,就是同等人数的骑士都没关系。

当然,那名斗气6级以上的“神庙骑士”要关注一下,不行就自己出马。

卡曼周身聚起斗气,他是6级斗技的水平,在方阵的保护下,一点都不畏怯同等级或稍高等级的神庙骑士,又不是擂台上的单人厮杀,至多舍弃三五十名重步兵的性命,总能将他困住。

远方的水寨上,只有一座小小的防洪堤,2米的高度聊胜于无,在黑漆漆的夜里,仿佛埋在了水线以下。

黑夜中的寂静最是可怕,既有规律又无规律的波浪洗涮着三角洲的河滩,阴冷的河风一会儿呼啸而过,一会儿又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名异族雇佣兵揉着鼻子,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准备撒泡尿再找个窝子睡觉。

前面突然发出发生“趴咚”“啪啪”的声音。

“船!”哨兵险些吼了出来,他一个转身就向寨子里跑去,心中嘀咕着:早说要在水面上建一道城墙的……不知道有多少人。

他没敢喊叫,因为只要斗技一级的战士,就能一箭射死自己,在提前一阵通知和自己的姓名之前,雇佣兵们的操守相当有限。

今天执勤的是李昌宁,外加四名异族雇佣兵,还有运村与猎村的十几名士兵。后者相当于重机枪的副机枪手,虽然训练过了,但水平着实差了一些,主要是有一棒子力气。

在西大陆,不管是做什么营生的,都会些拳脚功夫,打猎的把式,因而招兵勇的时候,大家都是抢着来的,反正在自家宅子里拿矛也是拿,在外面站岗也是站。尽管大家对重机枪都有些不信任,乃至畏惧,但这并不妨碍俞伟超用银弹攻势训练他们——所谓的银弹,其实就是重机枪手每月5枚铜币的补助,副机枪手每月3枚铜币的补助,跟前的村子险些疯掉。

倒是雇佣兵们很有职业道德,他们既不学水寨的新武器,也不干涉他们的防御安排。对于这些异族人来说,在哪里当兵都是一样的,只要对得起自己拿的那份钱就行,至于学新东西,他们自觉没有必要,因为谁也不知道会在水寨打多久的工,看他们的样子,很快就会有自己的军队,异族人也不愿自讨没趣,坏了规矩。

雇佣兵哨兵气喘吁吁的跑到了靠近寨子的军楼外,对着里面就高喊:“敌袭,好多船。”

正抱着被子睡的李昌宁一下子惊醒了,他骨碌一声翻起来,瞬时间口干舌燥,不知道该说什么。小胖的身躯也在微微发颤。

人在西大陆,见识过运兽的庞大和强壮,李昌宁对西江水寨的防御相当不信任。同行的几名学员也是一般的念想,因此在学习重机枪的时候,众人都非常努力——虽然是近百年前的老枪了,但枪口初速930米每秒的m2勃朗宁,自然而然的会让人感到安心,只要看看它那雄踞于枪架上的彪悍样子就能理解,现代的新式机枪,有些连20公斤都不到,美其名曰能够媲美重机枪,但它充其量就是个通用机枪,昂贵的轻机枪。

异族雇佣兵的二当家诨号“长枪二”,他原本就看不起软软胖胖的李昌宁,觉得他像是卖身的兔子,现在见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就更是不舒服的道:“你先去向俞寨主报告,老五老八,你们去召集人马,先不要敲钟。老十和我去看看。”

李昌宁总算恢复了过来,顺手从腰里解下一个通达的警用单通夜视仪递给“长枪二”,道:“用这个看清楚,运五,你去通知寨主,我去地堡看看。你们几个……运九运十二跟着我,其他人守在这里,等待命令。”

河边之所以不建石墙,一方面是为了节省开支和材料,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供广阔的视角,其他三个方向毕竟有丘陵和树木,哪怕是微微起伏的地形也会干扰到重机枪火力的发挥,但面对江的一面就没有此问题了,水上的目标非常清楚,乃是彻底敞开的三角洲河滩,连大块的石头都非常少见,要是有人将此地当作登陆场的话,那就一定会暴露在数个钢筋混泥土的地堡目标下。

“希望重机枪能射穿吧。”李昌宁的信心不是很足,但比起异族雇佣兵来,他更相信重机枪。

临江的几个地堡里,以15号的视野最好,李昌宁一面哆嗦着身子,一面奔了过去,好在他体术水平不错,三分钟就达到了位置。

地堡只有里面才能打开,他绕了一个大圈子才敲开了石门,钻进去后,只觉得一片温暖。

“电炉子?”李昌宁的眉毛都横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