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1 / 2)

绝品贵妻 墨十泗 1818 字 11天前

她知道他在主人面前是特别的,所以他才总是能来看她,只是,她不会问罢了。

没有问的必要。

他这般唤她,唤了六年,当然,这六年里,她都会有任务,她都要做诛杀该做的事情。

那一年的秋天,也一样。

她要去杀一个人,她不知道是什么人,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她知道那个人的长相,其余的,她都不知道,一如从前她每杀掉的任何一人一样,她都不认识,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她每一次杀人,都是溯风带她去的,带她到那个地方,又在那个地方等着她,一起来,一起回。

但那个秋天,那一天,事情很棘手,她身受重伤,溯风没有与她一齐离开,而是让她先走。

她先走了,她是要回她住了六年的小院的,可她走着走着,却如何都找不到回去的路,走着走着,她走到了一个小小的山坳里,那小山坳里,除了荒草,便只有一棵树。

一棵结满了小小果子的树。

那棵树她认得!

与她住在石屋里那几年天窗外种着的那棵树一样的树!

尽管已不是吹着暖风的时节,尽管树上开着的不是粉红色的花儿,可她认得那树干,认得那些小果子。

是她喜欢的却一直不知名的树。

她想在那株树下坐一坐,歇一歇,就算下着雨,寒凉极了,她也还是想过去坐一坐。

她在树下坐下了。

然后她看到了一只兔子,灰毛兔子,与她一样,受了伤。

灰毛兔子的伤在右腿上,跑不了,只能窝在这树下,受着雨淋。

她的右腿上也有伤,伤得很重,透过模糊的血肉,能看到她自己的腿骨。

很疼,但她能忍。

只是不知道这只兔子能不能忍。

受伤的时候,她总是觉得很饿,兔子,应该也一样的。

所以她用自己锋利的刀划破了自己的指尖,将冒着血的指尖凑到那灰毛兔子跟前,让它舔舔她的血。

虽然她身上处处都在流着血,但怕是会脏了这只灰毛兔子,还是用指尖的血吧。

她什么吃的都没有,只能喂灰毛兔子喝一点她的血,她只有血能喂它。

好在的是,兔子不嫌弃她的血,反是将她指头上的血舔了个干净。

温暖柔软的舌头,碰在指尖,从未有过的感觉,好玩极了。

所以,她笑了。

可那灰毛兔子却从她面前跑开了,就像她的笑很吓人一样。

兔子跑得很慢,因为它腿上有伤,可它却又跑得很急,就像等到了它想见到的人一样。

真的是有人来了。

一个身穿黑色锦衣,墨色的发,墨色的眼,便是连手上的油纸伞都是黑色的人,一个男人,眼睛很漂亮却又冷得像一块寒铁一样的人。

好在的是,他身上没有杀意,若是他身上有杀意的话,她怕是难逃一死了。

他应该不会杀人的,因为看起来就像个羸弱的书生,苍白的脸,削瘦的肩,手上没有刀亦没有剑,而是打着一把伞,提着一只竹篮子。

最主要的是,若是满身杀气的人,身边是不会有生灵的,而他身边,飞满了鸟儿,或停在他肩上,或停在他手中的竹篮子上,或围着他打转儿,啾啾地叫,就好像在唱歌儿与他听一样。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景象,也从未在秋日的雨里还见到这么多的鸟儿。

她的身边,就从来没有这样的小东西靠近,所以她喜欢方才那只受了伤的灰毛兔子,她的身边,只有血,腥红的血。

便是方才那只灰毛兔子,都跑到了他的脚步,努力地站起身来,用前腿抱着他的腿,用下巴在他腿上蹭了蹭。

她一直觉得,能得这些小家伙喜爱的人,定是好人,她身边没有这些,所以她不是好人。

她喜欢好人。

不过好人一般不会喜欢她这种人。

果然,那人没有理她,只是抓起兔子的耳朵,将它放进了竹篮子里,从她身边走过,朝山坳后边的方向走去。

他在经过她身边时,她看到了他手中竹篮子里装的东西,青草和红萝卜。

都是兔子喜欢吃的。

他果然是个好人。

他既是个好人,那她就不能害他,所以在她再瞧不见他的身影后,她离开了。

虽然她伤得重,走得很吃力,但她还是必须尽快离开,若是因她而坏了这个地方,她会觉得自己有罪。

她喜欢这个地方,喜欢那棵树。

她离开前摘了一个树上的果子来吃。

酸涩极了,还未成熟。

她希望下次她还能再找得到这个地方来,再吃一回这个果子,若是再能遇到那个书生一样的男人,就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