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2 / 2)

见她们都动弹不得,沈沐树轻轻拍了拍身上的脚印,此时一丝橙红的夕阳斜斜照进巷道,恰好笼罩在沈沐树身上,她唇边绽开一丝甜甜的微笑,美如清晨沾着露珠绽放的蔷薇花,娇美又朝气:“我等着。”

☆、003

【003】

沈天星的身份证地址显示,她家在老城区最破旧的那片楼,离学校约莫有十几个站,沈沐树从挤成沙丁鱼罐头的公交上下来时,感觉骨头又被二次碾压了。

而因为公交车不能携带宠物,所以二柴只能跟着人行道追着公交车一路狂奔,在路人“看那狗疯了”的眼神中,吐着舌头累趴在沈沐树的脚边。

它今天先是被三哈追了几个小时,然后又在2017年和2007年之间来回穿梭,再次跑回家和它爸要钱买道具,现在还在人行道跑酷,这么一折腾,它要是不瘦五斤简直是天理不容!

沈沐树也是又累又疼,看着周围脏乱差的街道,还有灰扑扑的破旧民房,有些讶异,从钱月月的话里她已经想到沈天星的家庭不怎么好,却没想到会那么差,完全无法想象在十年后,她会是出入几个团队助理,数十位保镖随行的超级大明星。

沈沐树在狭窄的巷道里找了很久才找到位于角落的沈天星家门牌号,她吁了口气,从书包里翻出钥匙开门。

屋里静悄悄的,因着只有一扇窗户,屋内很是昏暗,沈沐树在墙壁上摸了摸,“啪嗒”一声开了灯。

突如其来的光亮让沈沐树有些不适应,她微微眯了眯眼,等眼睛慢慢适应才睁开,然而刚看清,她就愣住了。

沈天星家很小,确切说小得可怜,一眼能看底,除去一间客厅,只有一间小小的卧室,没有厨房和卫生间,而客厅有一半的空间都堆满了水果,其余地方放了一个小电视机,一个摇头风扇,一张圆桌和几把凳子。

只是显然母女俩都是勤快人,屋内很是干净,圆桌上铺着碎花桌布,还手巧地把矿泉水空瓶制作成了花瓶,插了束泛着清香的桂花。

沈沐树关上门往里走了走,见卧室虽小,两张小床也是整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其中一张床是全套粉色碎花的床品,床案还贴了张东方神起的海报。

沈沐树看着鼻头突地有些泛酸,东方神起是韩国一个五人组合,在她初三时无意在电视上的中韩歌会看过他们的现场后,她就成为了他们的歌迷。

后来在2009年7月31号,他们传出解约纠纷,她还没来得及看他们的演唱会,他们就解散了,没看到五人同台唱歌,一直是她心中的一件憾事。

只是没想到,原来沈天星也喜欢他们。

嗡嗡嗡。

这时有手机振动的声响传来,沈沐树找了几分钟,才从书包的暗层翻出坚持不懈震动,有些脱漆的小灵通。

沈沐树记得在2007年,智能手机还没兴起,诺基亚是人手一部的标配,而小灵通也在逐渐退出手机历史舞台,连一向手机当手表用的她,妈妈也给她买了部当年最流行的诺基亚n95。

习惯了智能机高清大屏的沈沐树对着小灵通的蓝色迷你屏幕看了半晌,才看清跳跃着四个字是:讨厌二号。

讨厌二号……沈天星讨厌的人还是排着队?

沈沐树很是疑惑,按下了接听键。

“天星,到家没?”几乎是接通的瞬间,一道微微喘息,听起来很是青春阳光的男声响起。

沈沐树摸不透对面是谁,只含糊“嗯”了声。

闻言男声笑了笑,再开口已带有一点撒娇的意味:“今天奶奶过寿,我跟着老爸接待了一天客人好累,媳妇,我要你给我一个爱的鼓励。”

轰隆。

顿时一道惊雷在沈沐树头顶炸开,对面称呼沈天星为“媳妇”,显然就是叶熙明,而沈天星给他的备注是“讨厌二号”。

既然讨厌,那沈天星为什么还要和他谈恋爱?

“媳妇?”见沈沐树半天不回话,叶熙明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听他左一句媳妇,右一句媳妇,沈沐树不由起了身鸡皮疙瘩。虽然以前是同一个高中,可她之前从来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还真想不起这个叶熙明究竟是何方神圣。

她思忖了几秒,找了个比较稳妥的说法:“有点感冒,嗓子不舒服不想说话。”

“感冒!”没想到叶熙明立刻炸了,不多会儿那边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以及一声惊呼,“熙明你要去哪儿?奶奶的寿宴马上开席了。”

叶熙明却没理,只着急道:“媳妇你先喝点热水躺着休息,我马上赶来送你去医院!”

沈沐树差点一口血呕出来,慌忙摇头:“我喝点板蓝根就好了,你千万别来!”

“媳妇……”果然叶熙明停了下来,声音逐渐低落,“你不想看到我?”

“……”是的,沈沐树完全不想看到他!只是这话当然不能说,不管沈天星对他的备注是“讨厌二号”还是“讨厌n号”,总之叶熙明现在的身份还是沈天星男朋友,她不能露馅,“不是,我确实不严重,而且你奶奶的寿宴马上开始,你现在离开不好。”

“我就知道媳妇什么都为我考虑。”闻言叶熙明声音恢复了元气,“好,媳妇说的话就是我的圣经,是我人生的灯塔,我全听你的!”

“……”沈沐树又抖了抖鸡皮疙瘩,“嗯。”

“那媳妇你好好休息,我不吵你了,要是有不舒服立刻电话我。”叶熙明正准备挂电话时又补了句,“多喝热水。”

“好。”见他总算打消了来看她的念头,沈沐树忙不迭挂了电话,拍着胸脯吐气,打开角落那个手工制作,有些脱漆的红木衣柜。

她身上的校服到处都是脚印,想坐床上休息会儿都不好意思。

衣柜里的衣服叠成了两摞,一摞颜色比较老沉,款式也很成熟,应该是沈天星妈妈的。而另一摞虽然摸起来质量不怎么样,款式也比较简单,但颜色很是水嫩青春,几乎都是绿色系,看来沈天星很喜欢绿色。

沈沐树挑了条淡绿色的半袖棉布裙换上,明明是条毫无设计感,布料还有些粗糙的裙子,穿到沈天星身上却瞬间上了好几个档次。

沈天星虽然偏瘦,但该有的地方一点儿不含糊,放在别人也许是直筒裙,于她倒更似旗袍,衬得身材前/凸/后/翘,加上她肤若凝脂的皮肤,整个人简直是在镜子前发光,漂亮得纤尘不染,似是张精心修片过的画报。

在袖口的地方,还有四五朵显然是沈天星自己缝上去的小向日葵,又给整体添了几丝别致和精致。

尽管沈沐树觉得自己也算长得不错,但和沈天星比起来,两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类型,用2017年的词语形容,大概她是萌萝莉,而沈天星是漂亮御姐。

沈沐树收回视线,突然明白为什么十年后她会成为苏让的女朋友了,也只有她这般样貌的女生,才足以和完美的苏让般配。

难受从心底蔓延开来,只是她还来不及伤春悲秋,肚子就适时叫了起来,扯得她被踢伤的部位一抽一抽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