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酒吧!和社会人的冲突!(1 / 2)

王小勇摇了摇头,悄无声息的在他的几个穴位点了几下,帮他醒酒。

“今天晚上,除了我们哥俩,还有不少其他人,介绍你认识认识。”车上,白永皓给王小勇说道。

王小勇也只能附和:“白大哥你安排就行了。”

车在一个酒吧门口停了下来,看起来,应该就是白永皓所说的地方。

红灯绿酒,是喜欢清净的王小勇不喜欢的,只是为了陪白永皓,他也只能做陪了。

一进门,一股浓浓的荷尔蒙的气息混着酒劲传来。

酒吧舞池之中到处是扭动的肢体,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之下,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老白,这里!”一个秃顶男人对着白永皓挥了挥手。应该就是白永皓口中的朋友。

二人走了过去,那人搂着白永皓的肩膀:“老白啊,这小子是谁?”

白永皓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说道:“这是我的合作伙伴,多亏了他,我才能够坚持到现在,否则……”

“你就是老白口里的恩人?想不到这么年轻,既然是老白的恩人,那就是我的恩人,敬你一杯!”那人举杯敬酒。

王小勇也不好推辞,饮了一杯。

如此一来。这样才算是融入了这个圈子里。

众人推杯换盏,醉意熏熏,只有王小勇在内力的作用下,不为所动。

空气之中满是荷尔蒙的气息,靠近吧台卡座上,一个身穿黑色短裙的妖娆女子推开了一个企图纠缠的她的男人,不过,她踉跄的脚步,以及脸上醉酒的坨红说明她已经在丧失意志的边缘。

酒吧本就是鱼龙混杂之地,女子的娇态不知道吸引了多少虎狼一般的目光,放肆的目光在酒精的作用下似乎可以透过女子的衣服,看到曼妙的身姿。

这个女人王小勇认识,刚才还和他们在一起喝酒,刚才去上了个厕所。

“李哥,你看那个妞怎么样?”身边一个一脸猥琐的家伙拍着一个刀疤男的肩膀,坏笑道。

酒吧鱼龙混杂,醉酒的美貌女孩,不知道会引起多么大的注意力。

被称之为李哥的眼光充满了贪婪,看他激动的样子,不用说也知道他脑子里已经把那个女人在床上用什么姿势都想到了。

李海,可是这个暗夜酒吧背后的老大,是洛城的地头蛇,脸上的刀疤就是当初和人火拼的时候留下的,手上染血的狠人。

而在他边上的,是李海的左膀右臂,真名无人知道,只是因为身形消瘦,所以一直被戏称猴子。帮着李海出谋划策。

“不错啊……”李海也被女子的模样惊艳到了。

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还会有这种收获,李海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李海就两个爱好,一个贪财,还有一个就是好色,他身边的女人来来往往,但是像这么极品的女子的确是少见。

王小勇注意到了他们的不对劲,提醒白永皓:“白大哥,你看芳姐好像喝醉了,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没事的,芳姐千杯不醉,比我都能喝,怕什么?”白永皓醉醺醺说道。

看来他今天喝多了。

“刘总,你不去看一下吗?”王小勇问道,如果他没猜错,方芳应该是刘总,也就是刚开始敬酒给要王小勇的那个人的女伴吧。

“看什么,一个女人而已,老子女人多到我甚至记不清昨天睡在我旁边的女子是谁,管她是谁!”刘总也喝的醉醺醺的,似乎没听清楚王小勇说的什么,什么话都说。

“再说了,这么多人呢,能够出什么事情?”

王小勇摇了摇头,也并不想过问,两个当事人都不管不问,他也不好说什么。

收到传统观念影响,王小勇觉得,能够在夜场喝成这样的女人,恐怕骨子里也不是什么良家妇女。

也许是以前在药王村受到了太多的影响,王小勇非常不喜欢这种这种红灯酒绿的地方。

王小勇沉默下来,只不过眼睛却依然盯着方芳,如果真的有危险的话,他能出手帮忙还是尽力帮的。

李海正舔着嘴唇,突然之间,又是一个雄厚的声音响了起来。

李海的肩膀一阵生疼,揉了揉:“谁他娘的偷袭老子,看我不弄死他!”

只是当他看到来人的时候,脸上的愤怒迅速消失,也拍了拍他的肩膀:“阿寿。你不是说身体不舒服吗,怎么也来了?”

阿寿,李海手下的头号打手,哪怕是李海也对他颇为客气。

“没什么事情了,就想来喝喝酒,李哥,你还不上,这妹子看起来可是相当正点,啧啧啧,那双腿,真是极品,要是能够干她一晚上,怕是折寿十年也值得了。

阿寿眼中闪烁着淫邪的光芒。”

“粗俗,咱们现在可是有身份的人,要注意仪态!知道吗,仪态!”李海白了一眼阿寿,端起了面前的一杯洋酒,就向着方芳走过去。

王小勇紧紧的关注着他。

方芳似乎真的是喝的有点多了,趴在吧台上,脸色红晕。

李海凑了过去,几个人见到了他。意识到了什么,连忙躲开,

这种地头蛇,他们惹不起。

“美女,喝一杯吧?”李海在方芳面前坐下,露出了一个自以为和善的笑容。

当然,还是时不时的露出左手那块金灿灿的劳力士大金表,咳嗽两声。

只是这方芳虽然喝醉了,但是她的脾气不是一般的大,看都不看李海眼,大骂道:“死肥猪!滚开!”

毕竟我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天天大鱼大肉,体型自然略微有点超重,如果是一般人敢这么和我说话,早就被我叫人教育一顿。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打扰了,美女你喝好。”李海坏笑一声,不动声色的给酒保使了一个眼神。

酒保心领神会,笑了笑,我端着酒杯离开,整个过程不超过三秒。

他可不是什么好人,既然不能用简单的方法做到,那就只能用别的放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