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2)

我天真地跟着他把这句话学了十遍,等我领会意思的时候,差点没把他打死。

老实和尚老老实实地教了我一个月,因为他没有钱,我也没有钱,所以我们两个就在城外一座破庙里住,我住庙里,他住外面,我每天打点猎物吃,偶尔也因为野地里的猎物太瘦,去最近的皇家园林里偷点肥壮的兔子野鸡什么的。

老实和尚吃得满嘴油光,一点也不像个和尚。

老实和尚说是教我说话,就真的只教说话,别的一概都不教,并且在我能够和他正常交流之后就几次提出想要离开,我总觉得这个和尚怪里怪气的,但念在他教会了我和人交流的份上,我也没有强留他。

老实和尚走了,我没有在破庙多待,破庙附近的猎物很少,而且不好吃,我进城转了转,接了几个悬赏,因为很少有犯人敢于停留在京城的原因,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也不过提了两个人头,领了一百两银子的赏。

我住进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客店,每天住宿费五百文钱,只有一个小小的单人间,还要加上一天三餐,贵得令人发指。

尤其客店的吃食还没有我自己做的好吃。

我被养坏了。

我不喜欢住在逼仄的小房间里,也不喜欢吃客店没什么滋味的饭菜,我喜欢住在宽敞的地方,连喝茶都有人伺候。

然后我在茶馆听了四天说书,听了很多江湖事。

我敲定了青衣楼。

青衣楼是一个江湖杀手势力,和补天阁差不多,只是我接手过后的补天阁原则性很强,青衣楼则是那种不问是非给钱就能杀人的杀手组织,一般人想到青衣楼,必然会联想到杀手,而我看到青衣楼,第一时间就想到,青衣楼主一定很有钱。

赌场,妓院,杀手组织,是这世上最赚钱的行当。

我不是准备接手青衣楼,我是准备干青衣楼主一票,勉强算是劫富济贫,劫他的富,济我的贫。

我收拾了一点少得可怜的行李,退了客房出来,转眼看到客店边上有个奇怪的小摊子,用稻草扎着长棍,像是插山楂糖球一样插着许多东西,有些像是特殊的面人,但说是面人,又散发着很甜的糖香气,边上有个小炉子熬着新鲜的糖稀,有个佩剑的白衣少年正在摊子前撅着嘴吹着什么,摊主一边指导他吹,一边伸手快速地把那一团糖稀似的东西捏成一个剑客模样的人。

我看得稀奇,走近了几步,站在边上,看着摊主捏糖人。

少年的气显然不够长了,他别开嘴,大口吸了一口气,重新又撅着嘴去吹。

摊主的手非常巧,少年换了两次气,空心的剑客糖人就被捏好了,而且从面容到佩剑上的纹路都栩栩如生,我也有点想要一个,等那少年拿了糖人,我上前一步,还没来得及说话,一个中年随从就要伸手来推搡我,我一步让开,那随从竟还不依不饶,按着腰间的剑,挡在我的身前。

我拧起眉头,说道:“这摊子你们家包了吗?”

随从冷冷地看着我,说道:“退后!”

我有点生气了。

只是我还没来得及动手教训一下那个随从,少年半带笑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老魏,出来玩这么大火气干什么?人家小丫头想买个糖人,你别把人吓哭了。”

中年随从这才退开,却还是用那种防贼似的眼神看着我,我瞪他一眼,跑到摊子前,比划着对摊主说道:“我也想要一个像他那个样子的糖人,个子要高高的,然后……就穿像他这样的衣裳吧,稍微年轻一点,佩着这把剑的样子就好。”

我指了指血河。

少年却不走,笑眼弯弯地看着我,这时也顺着我的话看到了我腰间的血河神剑,他噗哧一声笑道:“小丫头,这剑是打铁铺子拿来骗你银子的吗?怎么这么丑?”

血河神剑确实很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尖略弯,像坏透了的方应看,但我不允许别人说它丑。

我有点不高兴地说道:“我这把剑锋利无匹,世上甚至找不到配它的剑鞘,轻轻一下就能把你的剑削断。”

少年笑得更厉害了,说道:“不信呢,我这剑可是当世名剑,削铁如泥,别说是这把丑剑,就是白云城主来了,也不敢说削断它。”

我不知道白云城主是谁,但我一眼就能看出这少年的剑是好剑,但绝不是神兵,只是我懒得和他吵架,继续比划着让摊主给我吹糖人。

摊主说道:“这糖人吹起来好看,但不少人怕脏,小姑娘要是自己吃,就像这位小公子一样,自己吹着口儿我来捏,要是为了好看不吃它,就让我来吹,这样吹得好看一点。”

我犹豫了一下,问那少年,“糖人好吃吗?”

少年对我灿烂一笑,然后一口咬掉了剑客糖人的头,含含糊糊地说道:“还成吧,一股烤糖味,很甜。”

我决定自己吹,让摊主来捏。

我花了三十文钱,得到了一个漂亮的糖人,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给摊主形容出来的脸……长得又像展昭,又像方应看。

少年竟还站在一边没走,看我对着糖人发呆,又问我道:“小丫头,听你的口音,是外地来的?还拿着包裹啊,有地方去吗?”

我不理他,拿着糖人就走,少年在我身后哎哎地叫了好几声。

我把这个话唠甩掉了。

第42章 番外.九次

那只金冠白羽鹦鹉养了七年,我叫它小看, 它寿终正寝的那天, 刚好是方应看的生辰。

方应看从来不过生辰,除了自己, 他不喜欢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一切, 包括名字, 也包括生辰, 每年这个时候,他都会消失一天,第二天再回来。

小看死的那天, 他没有消失, 而是陪着我埋葬了它, 甚至还给它立了一个小小的坟冢。

寒冬冷夜, 我在二更醒来, 看到他的房间还亮着灯, 莫名就想去看看, 他说有点冷,我觉得有点热, 然后……他看到了我身上的刺青。

那天晚上我们都没有睡,我第二天睡了一个早上,方应看则熬到隔天晚上才睡,他太忙了。

方应看腰力很好,但是他的习惯不好,总是半强迫的姿势, 我不是很喜欢,而且我是一时意乱,本质上并没有很想要第二个男人,所以他第三天晚上来敲门的时候,我假装睡觉,没有理他。

后来他就再也没在夜里敲过我的门。

第二次是在同年的新年,间隔有两个月,因为那一年的战事太多,难得放松下来,我们就都喝醉了,一夜放纵。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