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国贤,如果能找到开锁工具,你能不能提取到相关的生物样本?”明哥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老贤嘴角一扬:“小龙刚才说了,这个工具需要组装才能完成。如果嫌疑人是徒手组装的话,会有组织细胞脱落,我应该可以在螺丝旋钮内提取到一些生物样本!”

“好!”明哥竖起了大拇指。

十二

因为这起杀人案件关系到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所以摸排工作进展相当顺利,物业的工作人员均全力配合调查工作。经过半天的摸排,没有一个保洁员在垃圾桶中发现类似的工具。这一消息在第一时间反馈到了我们科室。

“难道嫌疑人在小区里随处找个地方丢掉了?”得知这个结果,我脸色变得相当难看。如果真是这样,那寻找的难度就太大了,小区那么大,该去哪里找?

明哥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并没有像我一样露出为难的表情,而是很淡定地掏出手机,按动了一串号码:“喂,警犬基地吗?我是市局技术室的,我们这儿有个案件需要你们的配合……”

要不怎么说明哥是我们的主心骨呢,当听到“警犬基地”几个字时,我已经明白了他的用意。警犬在我们的现场勘查中运用得也十分广泛,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在短时间内追踪犯罪嫌疑人。但是使用警犬的前提,就是要保证充足的嗅源。我们这起案件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想找到嫌疑人的嗅源几乎不可能,但是天无绝人之路。

嫌疑人在杀人之后曾去卫生间戴手套洗过手,说明他的手套上残留了大量的死者的血迹,而他在带走开锁工具时,就不可避免地会在工具上留下死者的血。我们只要以死者的血迹为嗅源,就可以保证警犬在小区中准确地找到嫌疑人的作案工具。

想法虽好,但搜索工作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顺利。四条受过专业训练的警犬在小区内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前后用了几个小时,但仍没有任何发现。明哥在再三确认嗅源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最终把赌注押在了小区唯一的池塘上。

很多人可能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期节目:华裔神探李昌钰为了侦破一起碎尸案抽干了整个水塘,最终专案组在水塘的淤泥里找到了少量的人体组织,从而锁定嫌犯。大多数人看到这一幕,都会认为电视里的报道有些夸张,恐怕只有我们现场勘查的人员才能体会李博士当时的想法。案件只要有一点抓手,抽干一个池塘对于我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好就好在这起案件嫌疑人丢弃的作案工具可能是金属材质,使用专业的电磁铁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而电磁铁在专业的打捞队中是最基础的配备。

功夫不负有心人,打捞的进展很顺利,开锁工具被裹在一条毛巾内,整个沉入了池塘底部。嫌疑人对作案工具如此“细心”地“呵护”,给老贤的检验工作带来了不小的便利。

工具被打捞上来之后,老贤第一时间把它装进物证袋送往实验室。我们几个人则焦急地在实验室门口踱步,我此刻的心情就仿佛一个准爸爸站在手术室门口等待自己的孩子呱呱坠地。我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抬起手腕看时间了。此刻早已过了饭点,但是我们几个人没有任何食欲。

嘀嘀嘀!老贤的实验室内传来打印机的声响。

听到动静的我赶忙转身把脸贴在玻璃窗上:“有照片,有照片!”

通常只要是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都会提取生物样本,如果老贤打印出来的报告带有照片,这就表明工具上的dna直接比中了嫌疑人。

“嫌疑人有前科!”胖磊兴奋地喊道。

“看来是最好的结果!”明哥也滑稽地踮起脚,抻着脖子往里面瞅了瞅。

老贤双手捏着从打印机中出来的a4纸的两个角,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他恨不得把那张写满嫌疑人信息的表格直接拽出来。

嘀嘀嘀……嘀嘀嘀……在打印机滚筒数次工作之后,一张完整记录嫌疑人所有前科劣迹的纸被吐了出来。

老贤激动得一把拽掉口罩,快速输入开门密码,大门刚一打开,他便把那张彩色打印纸塞进了明哥的手中。

“陆军,男,1970年8月12日出生,1988年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08年出狱。前年一月份又因为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两年,今年一月份刚刚释放。”

“这才出来两个多月又杀人?”我很诧异地站在一旁,读完了关于他的所有犯罪记录。

“叶茜,你们刑警队在调查的过程中,在死者关系圈里没有发现他?”

“没有,这个人我听都没听过!”叶茜对比中的结果也十分困惑。

“难道是搞错了?”老贤皱起了眉头。

“不管怎么说,先找到这个人再说!”

有句话说得好,“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我们所有人都认为这个陆军或许不是嫌疑人时,侦查员却在他家中找到了他作案时穿的八五式解放鞋和皮夹克。

经过检验,老贤在那双解放鞋上提取到了死者和陆军两个人的混合dna。如果不是这份铁证摆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实在想不到被铐在审讯椅上的陆军就是那个“跳出三界外”的凶手。

因为一无所知,所以明哥也无法制作讯问的提纲,我们五个人齐刷刷地把目光对准了与我们只有一扇铁栅栏之隔的陆军。半指长的板寸头,略带棱角的圆脸,45岁的他,脸上写满了沧桑,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十三

“陆军,既然我们能找到你,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因为不明情况,所以明哥张口的第一句话还算客气。

“警官,我的情况你或许也了解。我以前杀过人,如果不是因为我有一个自首的情节,可能早就去投胎了,道理我都懂。”

陆军开口的第一句话让我们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这是在告诉我们,他是有经验的人。虽然他说这话的语气很轻松,但是听在我们耳朵里却有点警告的味道。

“各位警官,不过你们不要误会我的意思。”陆军竟然用歉意的口吻又补了一句。

“哦?”明哥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整了自己的问话状态。

“警察对我有恩,既然你们已经把我抓到,我也没有必要隐瞒,赵黑子是我杀的。”

我们所有人都没想到他能交代得如此痛快。

“你们不要惊讶,杀了他,我的心愿已了。我现在就是寻死,所以我不会让你们为难,我有什么就会说什么。”陆军的态度相当诚恳。

“行,那你说说看吧!”明哥主动起身给他点了一支烟卷,并给他松开了右手。

“谢谢警官!”陆军用手夹着烟卷使劲吸了两口,烟卷还没有烧到一半,陆军就掐灭了烟头的火星子,把剩下半支烟卷小心翼翼地放在审讯椅的板凳面上:“抽两口,提提神,我也不想浪费各位警官的时间,这些话也憋在我心里很久了,说出来我好尽快上路。”

“好,今天晚上我就好酒好菜给你备着!”明哥也是一个性情中人。

陆军长叹一口气,看了看自己手上冰凉的手铐,沉思了一分钟,接着他打开了话匣子:“1986年,我16岁,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小孩又多,供养不起,所以我只得早早地离开家乡在外打拼。”

“刚从农村出来的我,手里没有一分钱,只能来市中心找点活先糊口。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酒吧里给人当服务员,工资虽然低,但最起码能保证温饱,有时候把客人哄开心了,人家还能给个一块两块的小费,这小费攒上一个月,也能约朋友出来撮一顿,所以那时候我感觉挺满足。”

“在酒吧工作的日子,我认识了跟我一般大的王梦晴。她是外地人,也出生在农村,为了挣钱养活自己,14岁就下海当了‘陪酒小姐’。王梦晴长得还算漂亮,所以经常有客人点台,我在酒吧里只要一上班就能见到她,这一来二去我们两个就熟络起来。说来你们都不信,我们两个人能在一起,就跟电视里演的桥段一模一样。”

“英雄救美?”我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

陆军点点头:“那天晚上,客人硬要拉着梦晴去开房。虽然她是一个陪酒女,但也有自己的底线,坚决不陪睡。客人见软的不行,就要来硬的,就在他准备把梦晴强行拽上车时,我从路边捡起一块板砖就拍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