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2)

南江十七夏 玖月晞 1979 字 2天前

临走前,林声和路子灏都给他加油打气,苏起还没来得及开口,李枫然说:“烤鸭。我给你带烤鸭。”

苏起笑:“棒!”

李枫然一走,剩下的三个人更无聊了。

苏起发现她有些无法适应朋友们忽然不在身边的感觉,更让她隐隐忧愁的是,这似乎暗示着未来——等他们长大了,世界也会长大,他们就会天涯海角,各奔东西。

苏起越想越不安,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路子灏。路子灏也不开心了,他把零食小说和漫画全塞给苏起,说:“都给你吃,都给你,你别说这些了。”

林声说:“我们长大了也可以是好朋友呀。”

“但是,”苏起纠结了一会儿,说,“风风和水砸很优秀,他们比我们先看到很大很大的世界。他们会等我们么?”

林声垂眸,揪着手指不做声了。

三人沉默一会儿后,苏起忽然想到什么,激动道:“我们可以加油跑,追过去呀!”

林声和路子灏一愣,豁然开朗:“对哦。”

“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

“嗯!”

苏起斗志昂扬,有木有样地认真上了几天课。

只是——

初秋的天气,微风习习,吹进教室,真是睡觉的好时节啊。

苏起打了个哈欠,一手托着腮,一手懒懒地抄着黑板上的题目,写到一半,钢笔没水了。

她回头找路子灏:“给我借墨水。”

路子灏受不了她了:“不借。”

苏起竖起一根手指:“就一滴。”

路子灏无奈,拧开自己钢笔的管子,把钢笔笔尖对准她的笔尖,轻轻挤一下,一滴墨水从他的笔尖渗出来,瞬间就被她的笔尖吸收。

苏起赶紧说:“再多一滴。”

路子灏白了她一眼,但还是多挤了两三滴,说:“你的墨水呢?是不是你妈妈给你买墨水的钱又被你拿去买零食吃了?”

苏起吐吐舌头。

路子灏说:“你的钢笔真可怜,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春困秋乏,无精打采。

苏起提神的方法是看小说。付茜给她借了一本台湾的校园恋爱小说,可好看了。

秋天的树影投进教室,她歪头看着窗外,幻想自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和一个高傲冷漠的校草级男生谈恋爱,成为全校的焦点,被所有的女生羡慕。

她望着窗外痴痴傻笑,梦醒了,又回到现实。

云西城太小了,跟不上潮流,学校根本没有评选出校草这种东西。

有时她在练功房对着镜子跳舞的时候,又幻想自己有天成为明星。她早已接受自己只是个人类这样无聊的事实,不再做花仙子的梦了。但她可以做明星,而且是初中就出道的那种。一边认真上学,一边要全国各地见歌迷,一边还要去北京上海拍戏,哎,好累。但为了千万热爱她的影迷,累一点儿也是值得的。

就比如现在,她刚演完一部大制作女一号,就马不停蹄回来学校上课了。学校的同学们既喜欢她又崇拜她。

可即使如此,她还是要好好练舞,不能因为自己是大明星就摆架子。

只是,她看一眼大镜子里同样在跳舞的舞蹈队的女孩们,各个盘靓条顺,明艳如花儿,她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咔嚓,玻璃镜子碎了。

苏起叹了口气,拍拍自己的脑袋:醒醒!

她不仅得接受自己是个人类的现实,还得接受自己是个普通人类的现实。

苏起没来由地有些惆怅,长大这件事,让她有些不太开心。因为她不能做梦了——她不是花仙子,不是青春美少女队员,不是葫芦娃飞天小女警,不是明星,很可能不会成为大美女,而她长大了也不想当理发师。

她仿佛站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进无可进,退无可退。

像一朵花苞蓄力盛开之前,孕着力量,挣扎,挣扎,却又迟迟不盛开,更不知道盛开后究竟是馨香玫瑰还是臭臭野花。

也就是那时,她好像忽然明白了,刚上初中时,学校里那些在她看来奇怪而格格不入的事情是为什么——亲嘴,打架,拉帮结派——因为大家都在迷茫,在探索。

也就是这时,舞蹈队最漂亮的女孩陈莎琳在进入初二后,渐渐成了大姐大。她读初一时就被高年级的男生女生收了做妹妹,被人罩着,谁都不敢惹她。

现在她有了丰富的组织经验,她的周围开始聚集起一群女孩子,她们要么把校服拉链敞开,要么把校服系在腰间,走路的时候昂着头,表情不可一世,十分招摇。

付茜非常羡慕,说这叫叛逆。

苏起不解:“叛逆难道不是不好的意思吗?”

“哪有?叛逆是向大人们挑战,是一种态度。”

“向大人挑战?”苏起更疑惑,“但她们没有向老师挑战啊,她们只是欺负了低年级的同学。”

付茜哑口无言,又说:“反正我觉得她们那样子很酷。”

苏起觉得一点儿都不酷,她们偷偷化妆被老师抓住强行卸掉的样子一点儿都不酷,踢同学的椅子撞同学的肩膀逼同学要零花钱把她们吓得不敢说话的样子也不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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