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盯我半晌,突然抬手看了看手表,“行了,先回去擦点药吧,小心待会儿发炎了。”
我点点头,就开始上楼。
“一一,”背后传来他的声音,我回头,只听他说,“以后小心点。”
☆、第14章 结婚对象从天降
其实每一个擦身而过的过客都可能在某事某刻某地再次遇见,有缘的话彼此相视一笑,感叹一句“原来你在这里”;有份的话很快握手相识、把臂言欢,在以后的日日夜夜里共续前缘;无缘的话,对面相逢不相识,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也不过只是擦肩而过而已;无份的话,每次相见都觉得明明彼此并不认识,却没来由的觉得对方面目可憎。
我不知道我和徐阳属于哪种。
总之当次日在我家小区门口看到他的时候,我是实实在在吃了一惊。
不过在我那超级无敌小脑袋以云计算的速度飞快运行一周后,立刻便释然了。
之前苏晴跟我说过,所谓的巧合,都不过是人们一厢情愿的臆测。说什么“说曹操,曹操到”,不过是因为某个人出现的时候你正在提他而已,可是就算你没有提到他,他也一样会在那样的时候出现在那里。人们只对两者同时发生的时候做了统计,于是得出结论:一提到他他便出现了,果真世上“曹操”的速度最快。其实更多的时候“曹操”是没有这么快的,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在背后嚼舌根,却从来没被发现?
在学生时代,我一向唯苏晴马首是瞻。尤其是像这种有理有据的话,我向来奉为真理。
所以我立马便把这种疑似巧合的巧合归结为自己的少见多怪——如果我在某段时间突然发现某人出现在我眼前的频率多了,很可能只是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人家而已。而让对方得知自己曾一度被视为空气,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于是我主动冲他微微一笑,“徐先生,您好。”
他丝毫惊讶的表情都没有,马上回礼,“程小姐好。”
我正在犹豫是立刻撤退还是再寒暄几句呢,他的声音便已然响起,“程小姐伤还没好,就又要去晨练了吗?”
“伤?”我一愣,他的目光在我的左臂上游移不止,我终于明白过来,不由笑了,“这哪算什么伤啊,磨破了一点皮而已,不碍事的。”
“还是小心点好,夏天天气热,当心发炎了。”他说着,往我身边踱了两步,然后站定,笑如春风,“昨天忘记跟你介绍了吧?我是医生,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
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我迟疑地接过,只见上面写着“惠康医院脑神经主治医师徐阳”,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说实话,我从小便对医生佩服得不得了,这可是敢从阎王爷手中夺命的主呀!多厉害,多威风!
可是,自从上次跟那个外科医生相亲失败后,我对医生便愈发地敬而远之了。
俗话说的好,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再说,同在惠康医院,说不定两个人还认识。更说不定,两人之间还有什么交情,或者是,基情。
我心思几番流转,终于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回了现实里。却在正想着要怎么恭维他几句然后随机遁走时,被他抓着了手臂。
“你干嘛!”我下意识大吼一声。
“恩,伤口是有点发炎了。回去记得按时涂药,内服的药可以停了,外敷这些可一次也别落下。”他顿了顿,抬头看我一眼,满眼都是闪烁的星辰,“程小姐别误会,无论是站在肇事者家属还是医生的角度,我都该对您负责到底的。”
“徐先生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不着痕迹地收回了手臂,心里因为他的那句“负责到底”忐忑不已。虽然事出有因,这几个字还是让人觉得似乎透着一种……暧昧的味道。
“那,我叫你一一?”
“嗯?”我拧眉看他。
“你说不用那么客气,”他的笑容十分好看,既不张扬夸张,也不过分收敛,实在是恰到好处的好看。他不过微微一顿,又展颜道,“那么,叫一一不是刚刚好?”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声音越来越小,“再说我们又不熟。”
“一回生,二回熟。”他伸出右手,“一一,很高兴认识你。”
我看着他那关节有力的手,再看看他脸上人畜无害的笑,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一回生,二回熟。”我不自然地笑笑,“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在一个并不算很晴朗的周末,我认识了一个名字带“阳”的男士,以一种极其乌龙怪异的方式。
从那天之后,我便常常在晨练的路上遇到他。再后来,我们开始经常地一起晨练。
我不由在心里感叹,苏晴果然天资聪颖,连这么个被人长久以讹传讹的“真理”都能勘破,着实是让人佩服。
我日复一日、亘古不变的晨练,在徐阳的加入下,渐渐变得有意思起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原来整日在手术台上操刀的医生下了手术台,也可以这样的平易近人、风趣幽默。
又也许,是我向来笑点太低。
我想,徐阳的出现,不早不晚,恰好填补了我内心的担忧与孤寂。以致于那些日子,我竟不再急着相亲了。
我每日准时出门晨练,偶尔会在晨练后与徐阳一起在街头吃点早点。依旧在有月亮的晚上倚在窗边剪花,然后,看着林溪与小曼姐一起下车,分手告别。
我曾给林溪买过一条宝蓝色的绢子,放在床头,偶尔兴致来了,也会细细地给他绣上剑兰。我想,也许等到他们结婚那天,我就可以把剑兰绣好了。
有时候又想,也许,我该给他绣一朵并蒂莲。
大约一周之后,林溪起早贪黑、忙得脚不沾地的工作好像终于告一段落,周末不再加班,晚上也不再晚归了。小曼姐也好像突然闲了下来,经常会到我们这栋楼来串门,当然,大部分都是去林溪家,只是偶尔会到我这里来。
林溪还是不改往日恶习,一闲下来就喜欢捉弄附带打击我。以前的我虽然战斗力远不如他,但还是会以卵击石、垂死挣扎几下。只是现在,我一想着也许不久后他便要与小曼姐结婚生子、搬离这里,就连挣扎都挣扎不起来了——反正马上就要走了,就让着你点吧。
于是林溪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今天支使我给他做这个,明天支使我给他做那个。这倒罢了,还挑三拣四的嫌我做的不好。就算他想在离开之前给我留个深刻的印象也不至于这样吧!还真的把老虎当病猫了不成?!
可是想想他每天早出晚归持续了那么久,可能心里早已积怨成疾,我那想要喷发的小火山就瞬时熄灭了。
其实从小到大,对他的奚落嘲讽,我早已习以为常,但是每次他拿我与小曼姐比的时候,我还是免不得心里钝钝的疼。
这样的话,等他跟小曼姐结婚了之后,就更不会把我放在心上了吧。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