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2)

混血骨相特别漂亮,即使隔着袜子,也能看出他脚掌轮廓很完美。

露出来的脚踝皮肤白皙,两边踝骨微凸,逼着寇离想扒光他,然后拍那种少儿不宜的照片,挂在卧室里当睡前背景。

瞿准换好拖鞋,眨眨灰眸,瞧着寇离。

“行,进去吧。”寇离扶着墙,曲起左腿,俯身把手伸到后面。

她脱掉自己的细高跟鞋,随意扔在玄关,又用同样方式扔掉右边的鞋,光脚踩着绵软的地毯,大步往里走。

走出去两步,寇离察觉到小弟弟没跟上来,转过去瞧了眼。

瞿准还停在原地,垂眸望着寇离随便乱扔的高跟鞋。

感受到灼热的目光,瞿准又把目光挪到寇离光溜溜的脚上。

寇离猜出他的想法,随意的解释,“换鞋太麻烦了,我在家里都懒得穿。”

她踮起脚尖,踩着毛茸茸的地毯,故意磨蹭两下。

涂了透明指甲油的脚趾,在斜洒进屋子里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像揉碎的白月光。

“而且,我把拖鞋给你了。”寇离拖长调子,软着声说。

听到她的话,瞿准体内所有感官神经,都集中在脚上。

难怪感觉紧了,原来是她的…

瞿准冒出这个想法,盯着寇离的脚仔细端详。

他在书里看过‘三寸金莲’这个词,用来形容女子的脚。

他本来不怎么理解,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寇离脚很精巧,目测可以整个握在手中。

瞿准是个教养良好,喜好健康,没什么性癖的人。

从现在开始,他觉得自己恋足…

而且,症状挺严重。

“哈哈哈!”寇离始终观察混血,注意他表情变化。

混血太好玩了,自己说的每句话,都能勾起他相应的情感波动。

寇离渐渐上了瘾,笑得特别张狂。

“放心吧,我买来还没穿过。家里没有准备别的拖鞋,才拿出来让你用。”寇离停在楼梯边,扶着栏杆停在那里,轻笑着解释。

“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瞿准朝她走过去,再次表明自己立场。

“话别说得太早,如果我有脚气呢?”寇离故意捉弄他。

瞿准瞧了眼那双脚。

白皙干净的小脚丫,踩在深褐色实木楼梯台阶上,形成强烈的视觉的对比。

果然,很符合自己性癖。

瞿准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你不用为了试探我,而诋毁自己。”

“呦,学聪明啦?”寇离见他没上钩,轻佻的飘了个口哨,带瞿准爬上楼梯。

往上走的同时,寇离跟他介绍房间构造。

“我啊,是个懒癌晚期。当初觉得爬楼梯太麻烦,就把自己房间和办公区域全都安排在一楼。”寇离扒住楼梯栏杆,指向玄关右边半掩的房间门,“那是我的卧室。”

“嗯。”瞿准应了声,表示了解。

寇离接话继续说,“我的床很大,你住进来以后,可以经常过来…”

她半晌不往下说,瞿准等得着急,用气音催促,“嗯?”

“坐坐。”寇离慢条斯理补充后两个字,斜斜瞄了眼瞿准,“你以为什么?”

瞿准抿了下唇,没有立刻回答。

寇离以为他又要沉默逃避话题,本来没打算继续调戏。

过了几十秒,瞿准干净清冽的声音响起,语气相当斯文。

“寇离,你分明没有那个意思,不要总说让我误会的话。”

寇离没想到他会反击,还用这么正经的方式。

“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没有那种意思?”寇离两步跨上楼梯,居高临下俯视他,伸手过去捧着瞿准的脸,“我挺喜欢你。”

瞿准没有躲避,直条条戳在那里,任由她调戏玩弄。

“你长相特别招人喜欢,尤其是眼睛…我第一次看见你的眼睛,就想跟你睡觉。”寇离用指腹轻轻触碰瞿准的眼角,缓缓拨弄他的眼睫,像是把玩男友手办。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