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今生我要做好人 决绝 2135 字 1个月前

课堂上不好拿着瓶子喝水,但用吸管喝一点,老师一般注意不到。

卓绍也知道这点,他微微一愣,随即接过吸管,拆了外面的塑料包装。

这时候,又有一双胖手伸了过来。

卓绍正不解,那只手就拿了他刚拆出来的吸管外面的塑料包装,然后放进自己的桌洞。

这是……打算等下去扔?

作者有话要说:  梁辰:

卓绍跟我要吃的,好幸福啊!

卓绍让我给他扔垃圾,好幸福啊!

卓绍让我给他倒水,好幸福啊!

卓绍来敲诈我,好幸福啊!

卓绍:“……”

第3章 做点小动作

卓绍之前一直对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有怨言。

他的大伯母到学校里来诬陷他的时候,他们为什么不相信他?他们凭什么不相信他?

那时的他将学校当成避风港,被老师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就觉得受不了了,以至于后来不愿意再到学校里上课,却忘了他要让别人相信自己,就该好好解释,而不是一声不吭,还希望别人做自己肚子里的蛔虫。

这个道理,卓绍早就明白了,但心里总归还是有点疙瘩的。可这会儿,小胖子梁辰的行为,却把他心里的疙瘩抚平了。

卓绍深吸了一口气,决定重新迎接自己的人生。

卓绍想的很好,但很快就发现,想要重新开始,做一个好学生,并不容易。

他出狱之后,在梁鑫的鼓励下读了很多补习班培训班,像英语,估计比这会儿学校的老师还要说的好,同时,他还自考了本科。

而在梁鑫去世之后,他也没忘了学习,为了管理好公司,他学管理,学设计,除了工作以外的时间,基本都用在了学习上面。

但不管他学了多少东西,初中课本上知识都已经忘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初中的知识并不难,如果他努力,应该很快就能捡起来。

卓绍用吸管偷偷喝了水,沉默地听完了上午的课程,等第四节 课下课,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北门初中十一点十分放学,老师还规定十二点必须到校。

卓绍原本的自行车被堂兄抢去了,以往他都是用最快的速度走回大伯家,吃顿饭,然后再匆匆走回学校的。

从学校到他大伯家,骑自行车要十分钟,走路一般要二十几分钟,他哪怕走地很快,来回加在一起也要花半个多小时,这也就罢了,他在家里吃了饭之后,他大伯母常常会找茬,让他洗碗或者做别的,总之一定要让他做点事情才放他去上学。

他要是做完了再走,到学校肯定已经超过十二点了,会迟到,可他要是不做,他大伯母又会在邻里间说他的坏话。

其实下午第一节 课十二点四十才开始上,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时间是十二点半之前,但他们的班主任却让他们一定要十二点之前到学校,没到的,值日生就会记下来。

卓绍这时候仔细一回想,发现班主任会不喜欢他,也是有原因的,比如他整天迟到这事,就不怎么讨人喜欢。

这也怪他当初自尊心太强了。

如果他那时候愿意把自己的情况说清楚,老师总不至于一定要他准时到校。

这么想着,卓绍轻呵了一声,然后站起身,飞快地往外跑去。

他要早点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妹妹。

其实刚重生的时候,他就想马上跑回家了,但当时他的妹妹也在学校,他跑出去不见得能见到人,也就按捺住了。

更何况……学校大门紧闭围墙高耸,保安还会巡逻,想跑出去,其实也没那么容易……

卓绍的妹妹,其实并不是他的亲妹妹。

他们这里计划生育管得很严,他父母又都是老实巴交的人,生完他之后,他妈就去上环了,压根没有生第二个的想法。

他的妹妹,是他爸妈捡回来的。

当时他只有五岁,他爸某天晚上干完了活回家,走到半路突然听到有孩子在哭,过去一看,就看到了一个被扔在路边的女孩。

他爸虽然把孩子捡回家了,却是想给别人养的,然而这孩子是个女孩子不说,右手还有残疾,问来问去都没人要,也就卓绍嚷嚷着要个妹妹。

当时也没有孤儿院什么的,村里和乡里就表示,卓家要是养了这个孩子,不算超生不用罚款。

卓父卓母想了想,便把这个孩子留下了,取名为卓婷。

卓绍起初确实嚷嚷着要妹妹,不过家里真的多了孩子,也没多喜欢,更何况他当时都读幼儿园了,跟妹妹相处的时间并不多。

卓父卓母在吃穿上并不亏待卓婷,因着卓家条件不错,卓婷的日子过得比村里很多女孩子还要好一些,但要说爱……卓父卓母毫无疑问更爱卓绍。

当然,卓婷很小就知道自己是被捡来的,倒也没意见。

卓父卓母要是没死,卓婷估计会平安长大,等科技发达,做个手术整好自己的手的话,一定会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然而卓父卓母去世了。

卓父卓母去世之后,卓绍自身难保,自然顾不上这个妹妹,这也就算了,谁也没想到卓绍的那个大伯父,竟然是个丧心病狂的,连十岁小女孩的便宜都占。

想到上辈子的事情,卓绍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同时在路上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