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节(1 / 2)

避宠 鹿谣 3309 字 1天前

但清远从此却瘸了一条腿,行动变得不方便。

她便把他要到繁光宫,让他做了繁光宫里的太监总管,什么事儿都不做,就陪她吃喝玩乐,偶尔照顾下她的衣食起居。

华盖马车绕着皇城转了半圈,盛放的各色菊花将半阙天都染上了颜色,盖顶积满落英缤纷,乱花渐欲迷人眼,看着看着,她渐渐生出意兴阑珊之意,不想再继续看下去了。

恰好附近有一群人聚在一起,朝着前方指指点点,神情很是唏嘘感慨,不知在围观什么。那时她爱凑热闹,见此情景哪有不凑上去的道理,不顾清远阻拦,她从华盖马车上跳下去,拨开挡路的人,便这么冒着雨一路横冲直撞走到人群最前面。

不时有人皱着眉头望向她,“谁啊这是,穿得衣裳倒精致,怎么做起事情来这么没礼貌,插队就算了,推人家作甚么。”

她嚣张跋扈惯了,横着眼睛瞪说话的人一眼,谁也不理睬,仍旧我行我素。

出现在眼前的是她从未见过的残酷景象,一位身形消瘦的少年趴着蜷缩在水痕斑驳的青石板路上,浑身沾满泥污,他动也不动,像死掉了一样。在他旁边,有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手拿长鞭,毫不留情地朝他甩去,哪怕消瘦少年身上已经全是鞭子打出的血痕,气息奄奄,他也没有收手的意思。

父皇一直将她保护的很好,从不让她见这些血腥的场面,繁光宫小厨房杀条鱼也要避开她。乍然见到这种血淋淋的场面,她一时惊住了,只呆呆看着,说不出话来。

五大三粗的汉子一边拿鞭子抽瘦弱少年,一边恶狠狠道:“跑啊,你怎么不跑了?爷可告诉你,是我将你从那荒芜凋敝的地儿带出来的,要是没有我,你现在只怕还在泔水桶里找吃的呢。爷也不要你拿性命报答恩情,但你心里得有数,你这辈子生是欢袖坊的人,死了也是欢袖坊的鬼——吃泔水长大的人还当自己是什么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人物吗,不过是给人玩弄的低等货色罢了,跟我在这儿装什么高风亮节呢。”

她又听到围观的人们议论道:“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孩子,长得跟天上的仙君似的,怎么偏生命数这么差,让欢袖坊的人盯上了呢。他要是真进了欢袖坊,只怕整条街的花魁都得失业,当然,只怕他也活不长……”

周朝的民风素来开放,好男风者众多,她虽然不晓得“欢袖坊”是什么地儿,但从那位五大三粗的汉子和围观民众的话听来,应该不是甚好地方,估摸同书里的妓.院差不多,左不过接的是男客。

鞭子一下下打在瘦弱少年的皮肉上,连衣裳都破了,她胆战心惊地捂住眼睛,只觉得光看着就很疼了,根本不敢想象那鞭子抽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滋味。

围观民众议论纷纷,皆充满对少年的惋惜和同情,只是,说归说,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止,好像他们只长了嘴巴,没有长手似的。

她从来不为任何人说话的,懒得张那个口,但那天却不知怎么的,她居然一反常态,为素不相识的少年破了例。

“住手。”她沉眸对手握长鞭的汉子道:“他是人,不是牲口,你这样会把他打死的。”

似乎没想到有人敢制止他,手握长鞭的汉子愣怔一瞬,上下打量她良久,歪头不屑道:“爷想打就打,连本地府尹都管不着我,你一个黄毛丫头主持什么正义,赶紧回家绣枕头去!”

少年时不识畏惧,也不懂利益勾结,她越过看热闹的人群,走到五大三粗的汉子对面,扬起下巴道:“本地府尹叫什么名字,你告诉我,我要去问问他,是否当真管不着你。”

汉子被她问毛了,长鞭一甩,居然朝她挥来,“你是什么东西,敢管本大爷的事情,还不滚远些!”

她在整个周朝皇室的呵护下长到十四岁,别说鞭子了,连巴掌都没有挨过。咬牙挨下这一鞭子,果然和她想象的一样疼痛,不知挨了那么多下鞭子的少年有何体味。

忍住因疼痛而上涌的眼泪,她撸起袖子,望着胳膊上快速肿起来的红绺子,低下头轻描淡写道:“孤本来不想管到底的,现在看来,不管到底是不行了。”

汉子满不在乎地环臂看她,故意嘲讽道:“怎么,一鞭子不够你长记性的,还想再来一鞭子?”

放下衣袖,把红肿的地方盖好,她抬起头,斜目冷冷道:“你方才问孤是谁?”脸色陡然一转,她眯着眼睛深深笑道:“孤是昭阳啊。”

手握长鞭的汉子笑得前仰后合,身上的肥肉抖动不止,“昭什么阳?还胆敢自称孤,你怕不是睡蒙了,把自个儿当做圣玄长公主了吧?”

围观的群众亦发出低低嘲笑,没有几个人当真,他们都以为她在撒谎——圣玄长公主哎,那可是当今圣上最疼爱的女儿,捧在手里怕坏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怎么可能会让她独自一人出宫呢,不得叫上一二百个侍卫跟着。

华晟便是在众人低声嗤笑的档口出现的。

他领着二三十口御林军,急急忙忙穿过人群,一路连奔带跑走到她身边,长吁一口气后,翘着兰花指道:“长公主殿下,您怎么又偷偷跑出来了,让老奴好找,魂儿都差点吓飞了。”见她孑然一身,又没有撑伞,头发上有几颗湿漉漉的水珠,华晟夸张惊呼道:“哎哟我的小祖宗,您怎么不撑把伞啊,这要是淋坏了,老奴就是赔上这条老命也不够!”

华晟是周皇手底下最得力的太监,自小是看着她长大的,除却娘娘腔爱咋呼这两点,其他的倒都还好。她刚学会走路那会儿就知道,眼泪是最好利用的武器,抬手捂住眼睛,恰到好处露出手臂上的红绺子,她哭着向华晟告状道:“公公,他打我。”

华晟做事情利索,没等她挤出来的眼泪淌到下巴颏,拿鞭子打她的汉子便已被御林军按倒在地。

她踩着浑浊的泥水走到跪在地上的汉子身边,脸上的眼泪还没有擦去,扯起唇角,笑得邪魅而猖狂,“人我帮定了,鞭子我也要了,至于你……”弯腰捡起长鞭,她挑眉不屑一顾道:“敢打伤本公主,你等着去天牢里蹲到死吧。”

五大三粗的汉子见状连声求饶,“长公主殿下饶命!”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轻蔑,如看不值一提的蝼蚁,“要求饶找阎王去,在本公主这儿求什么求,我是只会索命的瘟神,可救不了人。”

御林军将不断求饶的汉子押了下去,她也不管裙摆会不会沾到浑浊的泥水,蹲下身,用食指戳了戳浑身血迹斑斑的少年,“喂,你死了没有。”

少年没有吱声。

她以为他死了,正要喊华晟找人挖个坑把他埋了,少年却突然翻了个身,干涸的、新鲜的血渗入地面的雨水中,很快氤氲成大团大团妖冶的红色。

沾满泥泞的脸被雨水冲刷干净一半,露出半张惊为天人的脸,白得像母妃佩戴的羊脂玉,俊得像画上的小仙君、媚得像勾魂的苏妲己。

难以想象,俊和媚能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且对方还是个瘦弱的少年郎。

饶是见多了美人儿的她,也怔住了。

少年伸手拽住了她的裙角,她听到他气息微弱道:“带我走。”

托起下巴,她眯着眼睛笑嘻嘻道:“嘿嘿,我为什么要帮你。”

少年的眼皮子抖动几下,“我不想死。”

这倒是实打实的内心话,一点水分都不带掺的,她想了想,又问他,“你都会些什么?繁光宫里不养闲人的。”

他道:“唱曲儿。我可以唱曲儿给你听。”

她捧着下巴思索道:“哎?繁光宫好像是没有会唱曲儿的奴役,你来了就有了。”她起身呼唤华晟,“公公,咱们回宫吧。”顿一顿,她指着躺在泥泞中的少年,又补充一句,“记得把他带上。”

命运的齿轮从此刻开始搅动,于是,从那日起,看似毫不相关的两人有了交集。

第164章 第一百六十四章

时过多年,林桑青仍然记得,她还是周朝的长公主那会儿,有许多小爱好。遇见箫白泽的那段日子,她的喜好是养宠物,大到汗血宝马,小到金钱龟,她都养过,繁光宫差点成了第二个百兽园。

且她十分热衷于给宠物取名字,连御膳房养来准备煲汤喝的黑乌鸡她都给取了个威风凛凛的名儿:小黑鬼。

将少年带进宫后,她安排他住在繁光宫偏殿,迈几步路便能到正殿,算是给自己找了个新玩伴儿。

少年洗净脸上的泥污,换上一身锦袍,先前的落魄劲儿一扫而光,若是不晓得他的来历,单看他如今的样子气态,没准会把他认成某位王爷家的世子。

她不知道他的名字,隔三差五换个花样喊他,一会儿是小哥哥,一会儿是那谁谁,一会儿又换成捡来的家伙。直到有一日,她再也想不到该唤他什么好,于是她像对待宠物一般,动起了给他取名字的念头。